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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发布《关于预防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风险告知书》


9月15日,江苏省宿迁市发改委发布《关于预防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风险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称,外地个别光伏企业(代理商)及个人以 “利用农户自建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为名,与农户签订不规范协议引发争议事件频发。鉴于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涉及法律事项多、程序复杂,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排除隐患风险,明确提示四大类风险,并给出具体防范建议。

详情见下:

关于预防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风险告知书

近期,外地个别光伏企业(代理商)和个人以“利用农户自建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为名,与农户(户主)签订屋顶租赁、经营租赁、合作开发等不规范协议,导致争议事件频发。因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涉及法律规定事项多,程序复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排除隐患风险,现就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有关风险防范提示如下:

一、金融诈骗风险

以“公司融资,与农户无关”“屋顶分布式光伏只能以个人名义申请”为理由,骗取农户个人证件、信息,诱骗农户签订“阴阳合同”和委托书、承诺书等法律文书。合同内容刻意回避“贷款”“偿还租金金额”等敏感内容,将“农户租赁屋顶”变为“农户租用设备”,然后以农户个人的名义去融资。后续因使用劣质材料的电站发电量得不到保证,产生不了太大经济效益,欠银行的贷款月供由农户承担,让农户背上沉重的债务。

二、质押、维护陷阱风险

合同中存在农户要将电站的收益权质押给公司,并承担维权与设备维护的义务等内容。合同中出现无需取得户主同意,光伏项目建设方有权对项目资产进行转让、抵押、质押等方面内容。

三、其他合同陷阱风险

(一)协议签订地在甲乙双方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协议发生争议且不能友好协商时,向协议签订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发生争议,需到外地申请仲裁。

(二)在光伏项目建设方指定平台开立收益结算账户,并同意委托三方机构将收益自动划转至项目建设方指定账户或虚拟账号。

(三)要求村民妥善保管、安全防护光伏电站,如光伏电站毁损,被认定为严重违约,需要采取补救措施或提供担保,还需赔偿损失。

(四)房屋交易、拆除、拆迁等,需自费完成光伏电站迁移并恢复正常发电,或者购买光伏电站。

(五)只有网签合同没有纸质签字的合同。

四、其他风险

(一)应知悉安装光伏发电设备一定程度上会导致破坏房屋结构、漏水、倒塌、刮大风飞板等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风险。

(二)部分未经备案的企业只负责业务推广,当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存在无人售后的问题。

(三)各类光伏企业(代理商)或个人承诺给付的租金收益远远低于光伏产生的效益,经济效益差。

(四)此类开发合同一般周期为25年,此期间农户屋顶资源被利用,直接影响未来征地拆迁等相关事宜,对农户权益将产生极大的损害。

(五)建议所有签字、捺手印的协议(合同)文本等都要向开发企业索要纸质文档并留存。

在此,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在与各类光伏企业(代理商)或个人签订房屋屋顶租赁或合作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时务必了解清楚责任权利、企业资质、产品质量等问题,避免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望做好以下几点:

(一)建议所有签字、捺手印的协议(合同)文本等都要向开发企业索要纸质文档并留存。

(二)安装时,应要求光伏企业委托具备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施工作业。安装单位在施工前应对屋顶承载能力进行复核,确保屋顶能够承受太阳能光伏板等相关设备的重量以及施工荷载;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参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给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高处坠落事故发生;还应按照电气安装规范进行施工,确保电气线路连接牢固、绝缘良好,防止漏电、短路等电气事故发生。同时,要安装合格的避雷装置,避免因雷击引发火灾或设备损坏。

(三)屋顶光伏建设完成后,村民应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对光伏设备进行检查,查看光伏板是否有破损、松动,电气线路是否正常,支架是否稳固等。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安装单位进行维修处理,切勿自行盲目操作,以免引发安全事故。如遇暴雨、大风、暴雪等恶劣天气,要通知安装单位对光伏设备进行加固防护,检查排水系统是否畅通,防止积水浸泡设备或因大风导致设备掉落伤人。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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